(五)广播影视技术
1. 广播电视节目采编播系统技术
与数字电视系统相适应的广播电视节目采集、编辑、制作与播出技术;节目制播网设备与软件的关键支撑技术;面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的加jiemi和密钥管理的关键支撑技术;电台、电视台自动化网络化技术、云制作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;数字媒体内容存储转发及检索交互技术;系统规划与系统集成、音视频质量测试评估技术等,上海怎么办理**企业。
2,上海怎么办理**企业. 广播电视业务集成与支撑系统技术
数字电视广播业务集成系统、条件接收系统,上海怎么办理**企业、用户管理系统等支撑技术;电子节目指南(EPG)及数据业务相关系统的支撑技术;交互数字电视业务集成和用户认证系统的支撑技术;IPTV、互联网电视、手机电视等业务集成播控平台技术;内容聚合技术,云平台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分析技术;可用于多终端的自适应编码系统的支撑技术;跨域服务运营支持系统的支撑技术等。
2. 片式和集成无源元件
高可靠片式元器件、片式EMI/EMP复合元件和LTCC集成无源元件制造技术;片式高温、高频、大容量多层陶瓷电容器(MLCC)制造技术;片式NTC、PTC热敏电阻和片式多层压敏电阻技术;片式高频、高稳定、高精度频率器件制造技术等。
3. 大功率半导体器件
高可靠、**命、低成本VDMOS垂直栅场效应晶体管制造技术;绝缘栅双较型功率管(IGBT);用于大型电力电子成套装置的集成门较换流晶闸管(IGCT)制造技术;其他新机理的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制造技术。
*二章 组织与实施
*六条
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组成全国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**小组(以下称“**小组”),其主要职责为:
(一)确定全国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,审议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;
(二)协调、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;
(三)裁决**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,监督、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。
*七条 **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,办公室设在科技部,其主要职责为:
(一)提交**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,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;